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腫瘤CDSS“建議”與實際治療決策的比較|研究

2022-02-16 18:34
CDSrepo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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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(dǎo)讀

人類在實踐中并不總是會選擇最佳治療方案,CDSS具有尋找并彌補差距的可能性。

由全球范圍內(nèi)腫瘤醫(yī)生緊缺現(xiàn)狀導(dǎo)致的患者就醫(yī)高負荷情況預(yù)計在未來幾年將會加重,為此,旨在幫助腫瘤臨床醫(yī)生快速識別相關(guān)證據(jù),并基于循證證據(jù)做出準確決策的臨床決策支持系統(tǒng)(CDSS)應(yīng)運而生。

如何評價這類CDSS的應(yīng)用效果?在一項已發(fā)表在《美國醫(yī)學信息學協(xié)會雜志》的相關(guān)研究中,專家組通過對比CDSS推薦治療方案與實踐中醫(yī)生治療決策的一致性進行評估。結(jié)果顯示,在313個治療方案配對中,70%(219組)的CDSS推薦方案被評估為可接受,59.7%(187組)的與實際決策相同或被認定為同等可接受。說明腫瘤CDSS可以讓更多腫瘤患者獲益的潛力。

01

評估方法:

對比系統(tǒng)建議與醫(yī)生實際決策的一致性

研究所用CDSS包含被專家驗證為個性化治療決策所需的信息。比如乳腺癌模塊的存儲庫中有270個元數(shù)據(jù),包括家族病史、共病、功能狀態(tài)、內(nèi)分泌狀態(tài)、基因圖譜、腫瘤特征、既往治療方式和主要器官功能狀態(tài)等。CDSS調(diào)用與每個病例相關(guān)的信息作出治療建議。此外,CDSS的知識庫還包含大量腫瘤學權(quán)威文獻,以及美國國家綜合癌癥網(wǎng)絡(luò)(NCCN)指南和其他可靠知識來源,在推薦治療方案的同時,為醫(yī)生提供相關(guān)指南和證據(jù)的鏈接。

研究對象方面,納入了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間在泰國布倫格勒國際醫(yī)院(BIH)接受乳腺癌、肺癌、結(jié)腸癌和直腸癌治療的268名患者;加之CDSS有時會針對同一患者推薦不止一種治療方案,研究人員通過將實際治療方案與之配對,最終形成313個治療方案對供專家組評估(圖1和表1)。方案配對按癌種分類,包括126組乳腺癌、70組結(jié)腸癌、29組直腸癌和88組肺癌治療方案。按分期分類,則包括80組I期、67組II期、49組III期和117組IV期治療方案。

圖1 研究設(shè)計

表1 方案配對情況

這些方案配對經(jīng)過編碼形式隱藏來源后,被隨機以電子表格的形式提交給來自BIH、經(jīng)董事會認證的醫(yī)學腫瘤學專家組進行評估。專家組根據(jù)治療方案的可接受性(可接受性被定義為符合BIH機構(gòu)實踐,不可接受性被定義為不符合BIH機構(gòu)實踐),討論并一致評價每一組治療方案:既可接受又大致相當;二者都可接受,但1優(yōu)先;1可接受,2不可接受;或二者都不可接受。專家組成員都對治療方案進行了獨立評估,差異通過共識解決,共識為專家組達成的首選治療金標準。

02

評估結(jié)果:

兩種方案在大多數(shù)配對中顯示出一致性

研究結(jié)果顯示,在所有4個癌種313個治療方案配對中,70%(219組)的CDSS推薦方案是可接受的,其中59.7%(187組)的CDSS推薦方案與BIH治療方案相同,或被認定為同等可接受;在32個CDSS和BIH方案均可接受的配對中,18例首選CDSS,14例首選BIH。其余30%(94組)的方案配對中,均有1種或2種方案被評為不可接受(圖2、表2);其中50%(47組)為CDSS方案不可接受,20.2%(19組)為BIH方案不可接受,29.8%(28組)是CDSS方案和BIH方案均不可接受(表3)。

圖2 對所有癌種和分期治療方案評估的匯總

表2 按癌癥類型或分期匯總的治療方案評估

根據(jù)癌癥類型或癌癥分期匯總的治療方案評估(表2)則顯示,乳腺癌的CDSS推薦方案和BIH治療方案之間的一致性最低(75組、59.3%),直腸癌治療方案一致性最高(25組、86.2%),其次為結(jié)腸癌(59組、84.3%)和肺癌(60組、68.2%)。IV期患者的理想或可接受替代方案比例最低(74組、63.2%),而I期(56組、70%)、II期(49組、73.1%)和III期(40組、81.6%)患者的相同或可接受替代方案比例相對較高。

綜合各期結(jié)腸癌治療方案評估結(jié)果,CDSS(8組、11.4%)比BIH(0組,0%)有更多不可接受的治療選擇。肺癌方面,CDSS(19組、21.6%)也比BIH(4組、4.5%)有更多不可接受選擇。綜合所有癌癥類型后,研究人員發(fā)現(xiàn)CDSS治療I期癌癥(12組、15%)的不可接受選項明顯多于BIH(2組、2.5%)。IV期癌癥方面,CDSS(24組、20.5%)的不可接受選擇也明顯多于BIH(7組、6.0%)。

當按階段檢查乳腺癌治療方案選擇一致性時,研究人員發(fā)現(xiàn),從I期到III期,相同或同等可接受方案的百分比傾向于增加,但到IV期階段,一致性急劇下降(圖3)。結(jié)腸癌的相同或同等可接受方案選擇百分比在早期癌癥時最高,并在II-IV期趨向于依次減少。肺癌和直腸癌方面,I期和IV期時相同或同等可接受方案一致性百分比最高。圖3中的黑條顯示每種癌癥類型所有分期的平均一致性。

在32個CDSS和BIH方案均可接受的配對中,CDSS被專家組首選18次,BIH首選14次。來自BIH或CDSS的不可接受方案的比例在乳腺癌中最高,在早期肺癌以及大多數(shù)結(jié)腸癌和直腸癌中相對較低;與其他癌癥類型相比,結(jié)直腸癌可接受治療選擇的比例更高(表3)。

圖3 按分期檢查乳腺癌治療方案選擇的一致性

表3 可接受和不可接受治療方案的分布

該研究是最早對腫瘤CDSS推薦治療方案的質(zhì)量和效果進行評估的相關(guān)研究之一,評估過程顯示腫瘤CDSS可為美國以外的患者群體推薦恰當治療方案的潛力。

在超過2/3的治療配對中,來自CDSS和BIH的治療方案都被專家組評估為可接受,這表明,很多情況下CDSS推薦方案的水準與經(jīng)驗豐富的BIH專家組的選擇接近。當CDSS方案和實際治療方案中有一種更可取時,專家組在二者間選擇的傾向基本相等。在專家組不接受一種方案的情況下,與實際治療方案相比,CDSS方案通常被認為不可接受的。這些發(fā)現(xiàn)也說明,CDSS是在支持而非取代臨床醫(yī)生的診療決策權(quán)。

在部分方案配對中,兩種方案都被專家組評估為無法接受,最常見的是IV期肺癌和各分期乳腺癌。一定程度上是因為2017年至2019年間,這些治療領(lǐng)域的變化和發(fā)展,包括納入精確腫瘤學治療,以及一些新的經(jīng)過證實的全身療法,如靶向藥物、免疫療法、抗體-藥物偶聯(lián)物等。

這項研究中,經(jīng)驗豐富的專家組對方案配對進行了盲法評估。結(jié)果表明,大多數(shù)方案配對顯示出一致性,專家組對兩種方案的選擇傾向也差不多,當然也有一些兩者都被認為不可接受的案例。這些發(fā)現(xiàn)說明,人類在實踐中并不總是會選擇最佳治療方案,CDSS具有尋找并彌補差距的可能性。

研究人員認為,盲法評估是合理衡量CDSS性能和人類操作基線的第一步。因為大多數(shù)CDSS旨在增強而不是取代臨床醫(yī)生的決策,因此單獨比較CDSS與臨床醫(yī)生可能不是評估系統(tǒng)預(yù)期用途的合適方法。相反,未來的研究應(yīng)該檢查臨床醫(yī)生在有CDSS支持和沒有CDSS支持的情況下做出決定的質(zhì)量,并最終確定長期研究的價值。

參考材料:

Bumrungrad International Hospital, Khlong Toei Nuea, et al. Comparison of an oncology clinical decision-support system's recommendations with actual treatment decisions [J].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Informatics Association, 28(4), 2021, 832–838

【責任編輯:蘇夏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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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原文標題 : 腫瘤CDSS“建議”與實際治療決策的比較|研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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